一、组织构成
yl7703永利官网(以下简称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贾尚晖(院长)
委员:李全敏(党委书记)、李丰(副院长)、薛玉山(副院长)、边雅静(党委副书记)、尹钊(研究生导师)、张宝军(研究生导师)、苑欣彤(研究生辅导员)、王浩高(研究生教务干事)、陈鑫鸿(硕士生代表)、陈薪卉(博士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9级、2020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2019级、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仅限于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其他定向就业除外。
(二)申请条件
详见《yl7703永利官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发〔2021〕100号)中“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每生1.8万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70%,奖励金额为每生1.4万元。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每生1.2万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每生0.8万元。
(二)名额
结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
学年 |
专业 |
一等奖学金名额 |
二等奖学金名额 |
小计 |
博士 |
2019 |
|
3 |
8 |
11 |
博士 |
2020 |
|
3 |
5 |
8 |
硕士 |
2019 |
学术型硕士 |
5 |
8 |
13 |
硕士 |
2020 |
学术型硕士 |
6 |
11 |
17 |
硕士 |
2020 |
专业学位硕士 |
25 |
41 |
66 |
总计 |
42 |
73 |
115 |
四、具体安排
(一)《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
时间:10月12日-13日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办公地点:1号学院楼206,办公电话:61776180
(二)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查看研字〔2021〕53号《关于开展2021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如实填写附件1:yl7703永利官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yl7703永利官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统计表(双面打印,手写签名)、成绩单,于10月15日上午11:30前将上述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沙河校区1号学院楼206办公室,电子版(只需两个附件,不含证明材料)同时发送至tsygb@cufe.edu.cn,邮件标题注明“学号-姓名-手机号-学业奖参评材料”。
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只需复印件。申请学业奖学金的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可作为评审材料,否则会纳入参评人诚信考评。
(三)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0月21日-10月27日(具体公示时间视情况而定)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校园门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诉流程
对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评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述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学生予以书面回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提请裁决申请书应包含提请裁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提请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提请裁决学生的签名,并另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申诉申请书复印件和评审委员会书面回复复印件),评审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提请裁决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请裁决学生予以书面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1号学院楼206办公室,办公电话:61776180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
五、附件
附件1:yl7703永利官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yl7703永利官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统计表
yl7703永利官网
2021年10月